近日,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印发(以下简称《指南》),对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进行部署,规范了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程序和方法,为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提供了工作指引。
《指南》强调,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过程、全环节推动农民参与,使农民内生动力得到充分激发、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体现、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引导广大农民用辛勤劳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指南》明确了组织动员农民参与村庄规划、项目建设和设施管护的工作要求,对涉及村庄规划、建设、管护等乡村建设重要事项,应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组织农民充分讨论,引导农民共议村庄规划、投身村庄建设,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优先支持村“两委”动员能力强、群众参与程度高、投资投劳意愿足、利益冲突化解好的村庄实施项目建设。
《指南》提出,各地应将组织农民参与作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人才下乡,创新投入机制,将农民对参与方式的知晓率、项目实施的参与率、项目质量的满意度作为项目立项、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的重要指标。广泛开展“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引导农民群众由“要我参与”向“我要参与”、“要我建”向“我要建”转变。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