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乡振发〔2024〕1号
各市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农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档升级的政策措施》,抓好第三批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以下简称衔接推进区)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成效,坚持共同富裕方向,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以群众需求和乡村发展为出发点,发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引导作用,统筹整合行业资金、社会资本等,调动各方面力量和资源,着力推进衔接推进区建设,不断探索总结乡村振兴新模式新路径,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2.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根据各地乡村经济基础、自然条件、区位特征、资源优势、文化传统等客观条件,科学把握各地差异和特点,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注重地域特点,体现乡土风情,不搞“一刀切”,不搞统一模式,避免同质化。聚焦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搞花架子、堆盆景,杜绝“形象工程”。
——坚持规划引领、创新发展。遵循乡村发展规律,着眼长远持续发展,在乡村振兴规划和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框架下,科学前瞻地编制规划,集中连片、分类推进乡村振兴。把衔接推进区作为探索全面乡村振兴路径的试验田,勇于改革创新,先行示范引领,探索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立得住、叫得响的经验模式。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必须强化系统观念,科学把握乡村振兴阶段性重点任务和推进时序,注重多目标平衡,系统谋划设计,统筹推进发展。坚持美村与富村并进、塑形和铸魂并重,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共富乡村、人文乡村、善治乡村、数字乡村”建设,逐步实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
——坚持政府主导、整合资源。压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各部门在规划设计、政策支持、资源统筹、推进实施、保障措施等方面的任务清单。发挥衔接资金撬动作用,整合用好行业部门资金、协作帮扶资金等,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领域。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力。坚持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事项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成效的评判标准,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认真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他们参与衔接推进区建设和长效管护的热情,自觉维护乡村振兴建设成果,共建共享美好家园。
3.目标任务。2024年省级衔接推进区共安排45个名额,其中20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各安排1个名额,泰安市(含重点县1个名额)和不涉及重点县的12个市各安排2个名额。每个重点县的省级衔接推进区,投入衔接资金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从省级以上衔接资金中专项安排;非重点县的省级衔接推进区投入衔接资金总体规模不低于4000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衔接资金按东、中、西分三档安排资金,青岛市、东营市、烟台市、威海市每个衔接推进区补助2000万元,济南市、淄博市、潍坊市、泰安市、滨州市、日照市每个衔接推进区补助2500万元,济宁市、枣庄市、德州市每个衔接推进区补助3000万元,剩余衔接资金由市县统筹安排。
4.申报范围。按照分级负责、梯次推进的思路,市县应各自组织开展本级衔接推进区的建设工作,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纵深发力的工作局面。自2024年起,省级衔接推进区原则上从市级衔接推进区中推荐。近三年内已安排省级前两批衔接推进区、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以及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的片区不再纳入推荐范围。
二、衔接推进区建设内容
重点围绕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人才培养、就业带动、巩固成果六大内容,对标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谋划设计,集中连片推进,促进衔接推进区乡村全面振兴。
1.产业发展。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支持具有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联农带农富农种养业发展,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支持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生产加工技术,建设必要的水、电、路、网等配套于具体产业项目的农业生产设施,以当地农产品为主要原料供应的加工、产地冷藏保鲜等产业配套设施;支持农产品、特色手工制品品牌打造和产销对接,促进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产业发展项目均应与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建立直接的利益联结关系。原则上不再实施单纯追求收益分红的购买类项目,不得实施使用年限短、更新淘汰快、绩效目标差的购买设备类项目,不得为企业无偿配套建设水、电、路等设施。
2.乡村建设。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统筹整合各行业部门资金资源,着力改善农村路、水、电、气、房、厕等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村内及衔接推进区所在乡镇的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衔接资金项目鼓励采取村级自行建设、以奖代补等方式实施,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规划,重点支持因地制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和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影响群众基本生活的村(农场)内道路、桥梁、排水、垃圾清运、绿化亮化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3.乡村治理。深化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实践,加强文化活动场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开展文化惠农、孝老爱亲、志愿服务等活动,完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道德超市、信用+、红黑榜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发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示范带动作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强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人才培养。通过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建强村级班子,培养基层组织人才;通过村“两委”成员和致富带头人培训,提升村级发展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通过开展高素质青年农民培育,培养造就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青年农民队伍;积极培育乡村工匠,挖掘培养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通过设立名师工作室、大师传习所等,传承发展传统技艺;围绕乡村发展需求,结合地方特色和产业优势,支持各类人才通过技术入股、创意合作、资金合作、创办企业、协助招商、专业服务等方式开展合伙合作;实施“雨露计划”项目,资助培养农村新成长劳动力;通过协作帮扶人才交流方式,从帮助市选派教师、医生到衔接推进区内开展帮扶,优先从衔接推进区内选派教师、医生、村“两委”成员到帮助市观摩学习、挂职培训。
5.就业带动。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吸纳农户就近务工;支持乡村公益性岗位提质扩容,围绕巩固成果、乡村治理、乡村建设、公共服务等任务,拓展开发卫生防疫、邻里互助、公益食堂、村庄保洁、设施管护、网格治理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就业增收;鼓励农村小型基础设施项目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促进就地稳定增收。
6.巩固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努力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加强原有扶贫项目、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促进项目资产长期良性运营、持续发挥效益。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特色产业,统筹项目建设,健全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探索多元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发展壮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三、衔接推进区确定条件
根据片区基础条件和整合资源情况,合理确定衔接推进区覆盖面积和行政村数量,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一定的产业基础。衔接推进区内应有符合县级产业振兴规划、产业链条具有延伸潜力、市场前景较好的1-2个特色优势农业产业。衔接推进区可与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产业强镇、高标准农田、特色小镇等有机结合,统筹推进、联合打造。
2.有合理的规划布局。衔接推进区内村庄应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庄或特色保护类村庄,不能将城中村以及城郊融合类村庄、计划搬迁撤并类村庄纳入其中;应当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发展功能定位准确,发展规划可持续。
3.有强烈的实施意愿。县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建立由分管领导挂帅,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牵头的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并成立工作专班,科学编制衔接推进区实施规划,组织骨干力量精心实施。
4.有过硬的保障措施。县级应根据衔接推进区建设需求,统筹整合行业部门资金资源、吸引社会资本积极投入,各级财政资金要按照各自管理办法规范使用。衔接资金项目不得与其他相同实施内容的财政资金项目合并实施,整合的行业资金规模不得低于安排到衔接推进区的各级衔接资金总量的50%;应根据衔接推进区建设需求,精准整合所需资金,严禁凑数应付。项目建设所需土地指标,县级应优先给予保障,并于规划上报前落实到位。
四、有关要求
1.强化政策支持。省里把衔接推进区建设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对衔接推进区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对工作扎实有力、成效明显的县给予激励。各地要将衔接推进区建设工作与新一轮第一书记驻村帮扶结合起来,第一书记优先派向衔接推进区,衔接推进区确定优先选择第一书记派驻集中的片区;要将衔接推进区内行政村“两委”成员、致富带头人、优秀青年农民等,优先纳入培训计划。加大对衔接推进区金融支持力度,持续扩大“齐鲁富民贷”规模。
2.落实推进责任。有关县党委、政府要把衔接推进区建设作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摆在突出位置,坚持连片规划、连片共建、连片发展,坚决扛牢县级主体责任,压实各部门任务分工,高质量推进落实;建立分析研判、定期通报、跟踪督办、激励先进等制度,强化项目建设资金保障,采取务实管用举措有序推进,确保衔接推进区建设取得实效。
3.严格审核把关。衔接推进区建设原则上按2年期限编制实施规划,明确实施项目、责任部门、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等内容,编制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投资概算等,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以县政府名义上报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审核,并于2024年2月20日前报送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市级要严把审核关,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等额申报推荐,做实做细实施规划、项目谋划、项目概算等基础工作;省级搞好政策指导、规划评审等,对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资格,本年度不予安排。
4.加强工作指导。各级乡村振兴和财政部门要领会把握好建设衔接推进区的基本原则、建设内容和确定条件,加强调查研究,经常性深入基层调研,搞好协调服务,强化工作指导,研究解决衔接推进区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促进衔接推进区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各地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借鉴。
联系人:
姜雪飞 省乡村振兴局 0531-51789379
王 群 省财政厅 0531-51769784
电子邮箱:sfpbghcwz@shandong.cn
山东省乡村振兴局 山东省财政厅
2024年1月22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