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关于举办首届全省动物卫生行政执法职业技能竞赛的预备通知
鲁牧动卫中心发〔2024〕13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部署要求,提升全省动物卫生行政执法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省总工会等六部门《关于深化开展2024年“乡村振兴杯”创新创优竞赛活动的意见》(鲁会〔2024〕13号)部署和年度工作计划,现就组织举办2024年全省首届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通过开展动物卫生行政执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强化优秀执法人员选树培育,在全省动物卫生行政执法队伍中营造“学本领、练技能、当标兵”的良好氛围,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发现培养一批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执法尖兵和办案能手,打造一支敢办案、会办案、办铁案的动物卫生行政执法队伍。
二、竞赛项目及形式
(一)竞赛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公共法律常识、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农业行政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技能及文书制作规范等。
(二)参赛人员。每个设区的市各选派1支代表队参加竞赛,每支代表队4人,其中领队1人,参赛队员3人。
参赛人员条件:
1.参赛人员应当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备扎实的专业能力;
2.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任务的执法人员;
3.在编在岗;
4.取得行政执法证;
5.参赛队员中至少有2名县级执法机构人员。
(三)竞赛形式。本次竞赛设置理论考试、模拟执法两项内容。
三、竞赛时间地点
(一)竞赛时间
2024年8月下旬。
(二)竞赛地点
聊城市委党校,地址:聊城市松桂大街299号。
四、奖项设置
此次技能竞赛奖项设个人奖、优秀组织奖若干。
(一)个人奖。竞赛设动物卫生执法精英、执法能手、执法骨干等个人奖项,按参赛人数确定,颁发获奖证书。
(二)优秀组织奖。对高度重视竞赛活动、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竞赛成绩优异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动物卫生行政执法职业技能竞赛是我省首次举办。各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赛事活动,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选手参加,把竞赛作为提升动物卫生执法队伍能力水平、挖掘选树执法骨干、激发创先争优意识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
(二)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各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认真安排部署,统筹抓好执法工作和竞赛练兵活动,确保工作竞赛两不误。要结合此次竞赛活动,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等活动,示范引领,比学赶超,奋发进取,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动物卫生执法队伍执法本领。
(三)认真总结,加强宣传。各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以此次比武活动为契机,加大动物卫生工作重要性和动物卫生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成效宣传,加强对动物卫生行政执法典型个案、突出事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全方位、多角度向社会展示动物卫生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各市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赛事联系、人员上报等工作,并于7月26日前将联络员信息报送省动卫中心。
联系人:王峰升 公冶祥勇
电 话:0531-51788668
邮 箱:sddjjc@163.com
附件:竞赛联络员统计表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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