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2〕34号)和聊城市农业农村局、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聊农发〔2022〕109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冠县实施了2022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
按照项目实施程序,应冠县农业农村局项目验收申请,我局组织成立专家组,对冠县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验收。经专家组现场综合评估,聊城诺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苜蓿种植任务,项目相关档案材料及财务项目基本规范,通过现场评估验收。
现将评估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3日—6月19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
联系人:谭鹏飞
电 话:8287857
邮 箱:lcxmxmk@lc.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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