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市农业农村局编制了《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和聊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liaocheng.gov.cn/)上查阅,也可以到《指南》指定发放点: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财干东路80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行业发展规划、专业规划等。
(三)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需要公众周知的文件等。
(四)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部门预算、决算信息。
(五)乡村振兴
主要包括:与乡村振兴相关的业务工作。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及js555888金沙的公告。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政府网站和本机关网站上依检索顺序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查阅。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聊城市农业农村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2.聊城市农业农村局领导成员名单及其工作分工;
3.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内部机构设置及其工作职责;
4.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5.聊城市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需要公众知晓的文件;
6.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各项行政许可事项;
7.聊城市农业农村局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主要内容;
8.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
9. 与本机关工作相关的统计数据;
10.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网站网(http://nyncj.liaocheng.gov.cn/)
2.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
3.《聊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1)公报线上查阅:
政府网站:
微信公众号:liaochengfabu。
(2)公报免费赠阅:
聊城市档案馆。地址:聊城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文汇路16号;电话:0635-8262321。
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153号;电话:0635-8902600。
开放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4.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此外,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便民服务手册等辅助性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开,线下公开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财干东路80号;办公电话:0635-8287105;办公时间: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原则上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电话:0635-8287105)查阅。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不公开以下政府信息: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而未经批准的政府信息。4.需要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的政府信息。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处领取,也可以在聊城市政府门户网站或者本机关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财干东路80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87105 传真:0635-8287103
电子邮箱:lcsnyncj@lc.shandong.cn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聊城市农业农村局,聊城市东昌府区财干路80号,电话:0635-8287103,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现场提出申请。
办公地址:聊城市财干东路80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87105
传真:0635-8287103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信人名称请注明“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财干东路80号;邮政编码:252000。
3.传真申请。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号码:0635-8287103。
4.网页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填写电子版《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http://www.liaocheng.gov.cn/channel_lc_lcsrmzfysqgk6896/),申请人填写完毕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二)答复处理
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给予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可参考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本机关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或者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中止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期限内,障碍消除后期限恢复计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复,本机关将向申请人书面说明情况。
(1)属于应当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需要延长公开期限的,应说明延长的理由和期限;
(2)属于不予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并告知其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机关的名称、js555888金沙的联系方式,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出具《政府信息补正申请通知书》;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如能作区分处理,应当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市农业农村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财干东路80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87105 传真:0635-8287103
电子邮箱:lcsnyncj@lc.shandong.cn
五、监督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一)本机关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投诉举报。
1.本机关投诉电话:0635-8287106。
2.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投诉电话:06358287106;传真电话:0635-8287103;通讯地址:聊城市财干东路80号;邮政编码:252000;电子邮箱:lcsnyncj@lc.shandong.cn;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其他途径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聊城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88027电子邮箱:zwgk@lc.shandong.cn传真:0635-6066702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聊城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8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邮政编码:252000
联系电话:0635-8288203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8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13: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电话:0635-8939308
附件:
字号:
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http://nyncj.liaocheng.gov.cn/)或聊城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聊城市财干东路80号(办公楼312房间),邮编:252000,电话:0635-8287105,传真:0635-828710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严格按照《2023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加大公开平台建设力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增进社会各界对农业农村工作了解理解和认同协同。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一是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首次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议,扩大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聊城市市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将采纳情况及时公开。二是加强政策的多元化解读。采取文字、图片、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等多种形式解读文件、工作。共举办(参与)13期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三是强化政民互动,及时回应关切。举办了“公开聊亮·为您开放”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议和举办政策“面对面”,服务“心连心”送政策进基层服务活动,并创新宣传形式,制作了微视频和动漫版。通过我局网站“咨询留言”、“调查征集”等公众互动渠道,多途径、多方位及时答疑解惑。全年,“咨询留言”栏目共回复网友信件留言54件,均按时回复办结。2023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209条,其中信息公开目录和门户网站发布976条,政务微信信息23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通过网络申请9件,线下申请1件,及时答复率、群众满意率达到100%。本年度未向公开权利人收取依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也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使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按照网站管理的有关规定,采用多级审核制度,对信息的提交、审核、发布进行严格审核。2023年,我局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起草过程中,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印发后及时在网站公布,并同步发布相关政策解读。6月28日和12月5日,我局主要负责人相继参加12345市民热线(政风行风),现场接听热线,回应百姓关切的高标准农田、农村土地承包、人居环境整治、惠农补贴等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要求,全面优化局门户网站栏目页面设置,js555888金沙首页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实行局门户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同源同出,同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栏目检查,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更新信息。同时,设置“办事服务”、“公告公示”“政府监督电话”等专栏,保障人民群众的建议投诉渠道畅通。“聊城乡村振兴”微信公众账号等新媒体定期更新信息,通过图文、领导干部、专家等形式解读重大政策,及时回应舆情和社会热点,为社会各界了解农业农村工作提供了准确、及时、权威和便利条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对机关各科室单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工作任务,将政务公开情况纳入月度考核内容,纳入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内容,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先审查、后公开”,以积极稳妥的态度慎重对待,将能予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回应到位,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1 | 0 | 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1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9 | 0 | 0 | 1 | 0 | 0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制不完善。二是政策解读的深度有待加强。
针对这些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重点改进。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加强部门沟通与协作,实现信息整合与共享。二是深化解读内容。深入挖掘重要政务信息,丰富解读角度和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本机关制定《聊城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细化相关任务,明确责任分工,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23件,政协提案29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4.创新情况。结合单位业务,高质量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
5.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加强全员政务公开宣传学习,提高单位政务公开能力。二是认真做好政务信息网站建设,提高网站综合使用效果。三是完善的政务公开机制,确定经常性以及必要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字号:
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http://nyncj.liaocheng.gov.cn/)或聊城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聊城市财干东路80号(办公楼312房间),邮编:252000,电话:0635-8288105,传真:0635-828810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严格按照《2022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加大公开平台建设力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一是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首次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议,扩大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聊城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送审稿)》《聊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将采纳情况及时公开。二是加强政策的多元化解读。采取文字、图片、视频、mg动漫、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等多种形式解读文件、工作。共举办(参与)了6期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三是强化政民互动,及时回应关切。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议和举办政策“面对面”,服务“心连心”送政策进基层服务活动,并创新宣传形式,制作了微视频和mg动漫版。通过我局网站“咨询留言”、“调查征集”等公众互动渠道,多途径、多方位及时答疑解惑。全年,“咨询留言”栏目共回复网友信件留言29件,均按时回复办结。去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963条,其中信息公开目录和门户网站发布1165条,政务微信信息79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通过网络申请6件,线下申请1件,及时答复率、群众满意率达到100%。本年度未向公开权利人收取依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也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使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按照网站管理的有关规定,采用多级审核制度,对信息的提交、审核、发布进行严格审核。2022年,我局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起草过程中,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印发后及时在网站公布,并同步发布相关政策解读。7月12日,我局主要负责人参加12345市民热线(政风行风),现场接听热线,回应百姓关切的粮食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渔业生产、乡村休闲旅游等问题。
(四)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办理市级人大建议35件;市级政协委员提案20件,做到回复率100%、满意率100%,办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获得代表、委员的高度认可,已在网站公开发布。
(五)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要求,全面优化局门户网站栏目页面设置,js555888金沙首页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实行局门户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同源同出,同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栏目检查,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更新信息。同时,设置“办事服务”、“公告公示”“政府监督电话”等专栏,保障人民群众的建议投诉渠道畅通。“聊城乡村振兴”微信公众账号等新媒体定期更新信息,通过图文等形式解读重大政策,及时回应舆情和社会热点,为社会各界了解农业农村工作提供了准确、及时、权威和便利条件。
(六)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对机关各科室单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工作任务,将政务公开情况纳入月度考核内容,纳入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内容,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先审查、后公开”,以积极稳妥的态度慎重对待,将能予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回应到位,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0 | 0 | 0 | 0 | 0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对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群众对农业农村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够高;适应新时代新媒体的能力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提升。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创新利用mg动漫视频、图解等形式、专家解读等方式,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加强政务公开知识学习,多到先进单位取经学习,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准确率。三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各方面宣传力度,继续组织政府开放日,引导公众参与。进一步完善局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加大“聊城乡村振兴”微信公众账号发布频次。强化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等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和舆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制定《聊城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细化相关任务,明确责任分工,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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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有关要求,现公布聊城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聊城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财干东路80号,邮编:252000,电话:0635-8287127,传真:0635-828710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系列重要论述、视察山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有效助力聊城市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方位展示政府信息。2021年依托聊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聊城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00余条(次),内容涵盖部门文件、部门会议、建议提案办理、行政执法、乡村振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信息、信息公开保障等多个方面,向社会全方位展示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工作动态。
二是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聊城市农业农村局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涉及相关文件出台情况、土地承包政策信息等相关内容。市农业农村局持续强化服务意识,接到群众申请后,第一时间与群众联系,深入了解群众需求,准确把握群众申请。机关存有相关信息的,按规定向群众提供;机关没有相关信息的,向群众解释清楚,并按程序进行答复。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切实保障公开质量。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严格公开审批程序,从信息制作的第一步就加强质量管控,办公室提早介入,严把文稿审核关口。严格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所有公开的信息都必须由信息制作人、科室单位负责人、局分管负责人审签并报局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同意,交办公室审核具体信息后按程序公开。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开展了政务公开培训、公文写作培训,切实提升信息制作的质量。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广辟渠道主动公开。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局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的运行维护,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研究分析潜藏的风险隐患,保障各个平台高效运转。同时,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活动,用好聊城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发布政府信息。
五是强化工作监督考核,为信息公开提供坚强保障。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其列入对各科室单位月度考核内容,每月进行打分排名,有效调动各科室单位公开积极性。积极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满意率达到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13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聊城市农业农村局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新颖,大部分政策解读、会议解读仍然以文字的方式呈现,动画等形式比较少。比如,公开的系统性不足,公开的信息碎片化较为明显,系统公开做得还比较少。再如,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到位,有的科室单位将政务公开当作完成任务,积极主动、自觉谋划等方面做得还不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对农业农村部门信息公开的要求越来越高。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努力让信息公开的内容更丰富、形式更多样,不断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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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规定(以下简称《办法》)及《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公布聊城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聊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和“聊城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http://nyncj.liao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聊城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财干东路80号,邮编:252000,电话:0635-8287105,传真:0635-8287103)。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以服务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和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为主要目的,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以政务公开推动全局依法全面规范履职,为助推聊城市乡村振兴发挥积极作用。
2020年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500余条(次),回应群众关切和诉求150余人次,群众满意率达100%。
一是优化层级设计。根据工作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化及时调整了机关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建立了科室、单位间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形成全局合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完善制度保障。2020年9月1日,印发了《聊城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及责任分工方案》,细化了各科室、单位的职责范围,各科室、单位均明确一名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汇总上报各项政务公开信息,夯实信息公开责任;研究制定了《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了信息发布的程序;建立信息公开报送采用定期通报、信息发布审核等制度,明确了目标和责任,所有公开信息须由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初审,分管领导审核,重要信息、敏感信息、制发的文件要经办公室文字审核、人事科纪检审核,主要负责人签批后,办公室负责统一对外公开,推动了政务公开的制度化建设。
三是明确考核导向。建立了政府信息考核和监督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各科室、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年终进行考评,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制定科《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应公开未公开,未及时公开、不按规定公开的,严肃追究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拓展与群众互动渠道。在济南举办“聊·胜一筹!”品牌农产品(济南)产销对接行动新闻发布会;农民丰收节期间举办了 “聊·胜一筹!”品牌标识授权使用单位发布会;2020年7月,召开资源环境领域改革攻坚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今年共参加市政府服务热线接线3次,政风行风热心2次,回应社会关切、解读农业农村政策,接听、解决群众问题。今年以来对《》、、《聊城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等6个重要文件进行了新闻发布和解读。
五是实行重大事件网络直播。与聊城电视台、聊城报业传媒等媒体合作,实行重大活动全程网络直播。对在北京、上海举办的“聊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绿色高效农业合作恳谈会”、京沪高铁“聊·胜一筹!”品牌专列首发仪式、“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活动进行了全程网络直播,社会反响十分热烈。2020年4月组织开展网络助农系列公益活动,聊城市“县长优选”进行县域农产品等电商直播带货活动。2020年11月邀请全国40余家媒体走进“聊·胜一筹!”品牌农产品原产地进行集中采访、宣传。
六是业务工作与政务公开相结合。以信息公开的形式,将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规划、推进机制等内容及时进行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与“聊·胜一筹!”品牌打造相结合,注册了“聊·胜一筹!”微信公众账号,做好区域公用品牌宣传的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建言献策,提高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聊·胜一筹!”品牌形象大幅提升。今年疫情期间,充分利用信息公开作用,及时发布农产品的供应、需求信息,畅通农产品供销渠道,撬动农产品销售,大力保障了农民、蔬菜基地产品“卖的出”,市民菜篮子产品“买的到”,真正实现了业务工作与信息公开互促进、双提升。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市政府令)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增3项 | 6件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3 | 0 |
行政强制 | -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1 | 537余万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6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效率不够高;二是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尤其是日常制度的落实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宣传情况比较滞后,与业务工作开展联系不密切。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如下: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大制度落实,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印发意见要求,并及时对各科室、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四是加强政务公开的培训,邀请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领导来讲课,着力提高全局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同时找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实现业务工作与政务公开双提升、互促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利用“聊城市农业农村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会网站、政务微信、“聊城市政务信息一点通”、“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和形式,依法、及时、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便民利民新措施、新法规等进行多方位多渠道的公布,保障公众知情权。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3日
字号:
大 中 小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规定(以下简称《办法》)及《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公布聊城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聊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和“聊城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http://nyncj.liao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聊城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财干东路80号,邮编:252000,电话:0635-8287105,传真:0635-8287103)。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以服务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和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为主要目的,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以政务公开推动全局依法全面规范履职,为助推聊城市乡村振兴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化及时调整了机关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建立了科室、单位间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形成全局合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完善制度建设。2019年8月,印发了《聊城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聊农发〔2019〕82号),细化了各科室、单位的职责范围,各科室、单位均明确一名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汇总上报各项政务公开信息,夯实信息公开责任;研究制定了《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会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了信息发布的程序;建立信息公开报送采用定期通报、信息发布审核等制度,明确了目标和责任,所有公开信息须由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初审,分管领导审核,重要信息、敏感信息、制发的文件要经办公室文字审核、人事科纪检审核,主要负责人签批后,办公室负责统一对外公开,推动了政务公开的制度化建设。
(三)严格考核监督。建立了政府信息考核和监督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各科室、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年终进行考评,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应公开未公开,未及时公开、不按规定公开的,严肃追究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的责任。
(四)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对群众关心的重大事件、重要决策事项进行权威发布和重点解读。2019年在济南举办“聊·胜一筹!”品牌农产品(济南)产销对接行动新闻发布会,农民丰收节期间举办了第三批“聊·胜一筹!”品牌标识授权使用单位发布会;对《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聊城市推行农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聊城市农业首席质量官管理办法(试行)》、《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 “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6个重要文件进行了新闻发布和解读。
(五)实行重大事件网络直播。与聊城电视台、聊城报业传媒等媒体合作,实行重大活动全程网络直播。2019年对在北京、上海举办的“聊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绿色高效农业合作恳谈会”、京沪高铁“聊·胜一筹!”品牌专列首发仪式、庆祝农民丰收 乐享品牌农产品”为主题的2019年中国(聊城)农民丰收节启动仪式暨第二届“聊•胜一筹!”品牌农产品展销会、2019“聊·胜一筹!”品牌农产品开展济南产销对接活动社会反响十分热烈。
(六)业务工作与政务公开相结合。以政务公开的形式,将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规划、推进机制等内容及时进行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与“聊·胜一筹!”品牌打造相结合,注册了“聊·胜一筹!”微信公众账号。做好区域公用品牌宣传的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建言献策,提高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聊·胜一筹!”品牌形象大幅提升,入围2019中国区域农业品牌影响力排行榜名单,真正实现了业务工作与政务工作互促进、双提升。
(七)主动公开基本情况。初步建立了以公开目录和指南为基础、应公开信息为内容、公开渠道为手段、机制制度为保障的信息公开运行体系,利用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政务微信、电视台、报纸等平台主动公开各方面政务信息1200余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切实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取需求。
(八)创新型工作。聊城市农业农村局自组建以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聊城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及时公开了《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不断探索“政府开放日”制度建设,2019年举办了“聊胜一筹”企业走进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开放日活动,在一楼门厅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和政务公开查询体验机,均方便了公民的查询。聊城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务公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6月11日,在全市2019年聊城市政务公开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上做了《立足服务提升质量探索建立农业农村特色的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的典型发言,我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更加明确,公开程序更加畅通。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市政府令)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减4项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 | 0 | 0 |
行政强制 | -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0 | 3025余万元(含农业保险) |
(备注:因市农业农村局为2019年新组建部门,表格中“上一年项目数量”未填,另外处罚、强制按照执法下沉的原则,县市区进行,市本级未有相关内容的案件)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效率不够高;二是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尤其是日常制度的落实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如下: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大制度落实,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印发意见要求,并及时对各科室、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利用“聊城市农业农村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会网站、政务微信、“聊城市政务信息一点通”、“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和形式,依法、及时、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便民利民新措施、新法规等进行多方位多渠道的公布,保障公众知情权。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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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聊城市水产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发〔2018〕16号)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共包括十一部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本着“全面真实、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努力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局领导班子从思想上统一认识,在行动上积极自觉落实,召开会议进行分层动员和安排布置,并在会上传达了省市领导对本项工作的要求。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进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2018年,我局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在举办重要活动、召开重要会议时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二是及时公开重要领域有关事项,如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现代渔业项目有关信息等。
三是及时公开、更新有关工作动态,201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条,使全局工作和全市水产系统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建立互动,充分接受群众意见建议。在局门户网站设立局长信箱及监督投诉栏目,2018年共收到群众留言1件,已回复并办结1件。按照要求设立了12380手机短信举报、信访举报箱。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成立了市水产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丁保震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广臣同志及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小丽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各科(站)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市水产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每年划拨一定经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网建设的工作经费,从组织、人员、制度、经费上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及局门户网站均设置了政策解读栏目,为水产业政策法规及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提供配套的政策解读。2018年未出台水产业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无相关政策解读,转发了《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关于规范水生野生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我局制定了《聊城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实施方案》和《聊城市水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但我市2018年未发生水产工作方面需要及时回应的热点问题及突发事件。
在局门户网站设立局长信箱、监督投诉,接受群众的建议与咨询,2018年共收到群众留言1件,已回复并办结1件。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我局未单独设立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现代渔业项目、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等信息在公示公告、工作动态、渔业项目报送等相应栏目中进行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条,其中包括:公示公告类28条,工作动态类134条,业务信息类14条。
(二)公开平台及形式
我市水产工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及聊城市水产局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为辅助渠道。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通过指定渠道以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进行了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出现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认真贯彻执行《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聊城市水产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要求各科(站)、单位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内容和程序在公开前进行保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经科(站)、单位负责人初审后,送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重要政府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审定后发布。
(二)注重监督检查,着力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约束机制
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积极推行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定期监督考核机制。对外公开了举报监督电话,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市渔业技术推广站、市鱼病防治站、市淡水养殖试验场的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聊城市水产局门户网站进行。上述事业单位在我局门户网站渔技推广、鱼病防治、局长信箱等栏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二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继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根据群众需求与我市水产工作实际,逐步深化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便捷性,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聊城市水产局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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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中 小聊城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规定(以下简称《办法》)及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公布聊城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情况、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提起复议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12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聊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和“聊城市农业委员会”门户网站“聊城市农业委员会”(http://nw.liao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聊城市农业委员会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财干东路80号,邮编:252000,电话:0635-8287105,传真:0635-8287103)。
一、概述
2018年,聊城市农业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以网站改版升级为契机,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重要进展,通过各种途径主动公开信息2351条。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展方面,依托“聊城市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聊城市农业委员会”网站、“聊·胜一筹!”微信公众账号、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发布与政务公开一体的服务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动公开与群众咨询公开相结合,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挖政务公开的“深度”,着力提高农委机关行政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服务群众需要;在制度建设方面,继续完善各种制度规章,依法、按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强化领导,明确任务。根据委领导调整情况,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调整了聊城市农业委员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办公室、法规科、人事科、市场信息科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对成员进行了明确的分工,确定了相应的管理权限,落实了行政负责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单位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制定了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并于7月份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政务公开专项培训,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二)完善制度,抓好落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完善实施《聊城市农业委员会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制度》、《聊城市农业委员会政务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制度》、《聊城市农业委员会政务公开制度》、《聊城市农委网民意见建议处置及反馈制度》、《聊城市农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的通知》等制度,从信息采集、报送、考核等方面提出要求。根据农村农业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政策解读制度、例行新闻发布制度等,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工作规范、利益相关方等列席部门有关会议制度等,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提高了信息公开质量。
(三)加强考核监督。年初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聊城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目标任务,并予以量化赋分。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统一部署,制定了《聊城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明确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节点目标,细化分配到具体的责任科室、单位,并及时对相关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加大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2018年,聊城市农业委员会通过“聊城市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聊城农业信息网站以及新闻媒体、档案馆、图书馆、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发布各类政策法规、业务信息等2351条,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其中在“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3条,农业信息网发布1436条(有的信息在两个网站都公布,算一条信息)。
市农委“聊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
“聊城市农业委员会”网站政务公开事项
(二)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网站管理。2018年市政府网站、聊城市农业委员会网站均进行了改版提升,网站公开栏目更加优化,其中“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共有15个栏目,“聊城市农业委员会”共有栏目17个。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公开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创新思路,注重实际应用效果,及时、准确发布我市三农工作信息,方便群众查询。
(三)加强重大政务舆情的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消除不实传言。
(四)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均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审核、上报工作。
四、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本年度通过聊城农业网站、微信公众账号、等多渠道回应涉及本单位职责的公众关注热点问题7次,其中单位主要领导行风热线、市长热线上线4次,分管领导参加“政风行风回音壁2次”在线访谈1次,和公众进行了互动交流,回应了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市农委主任陈长华接听市长热线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在“聊城市人民政府政府”和“聊城市农业委员会”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公开全市农业乡村产业振兴、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农产品的批发价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进展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密切跟踪工作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工作进展情况。2018年,我市八个县市区均达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我市达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标准。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区、镇、村三级承包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与服务,鼓励和引导农民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不仅优化了农业资源配置,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同时也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全域城市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18年对第三批区域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进行了发布,截至目前“聊·胜一筹!”整体品牌旗共有的18个重点区域品牌和105个企业产品品牌布,2018年我市投资1500万元继续加大品牌宣传力度,以京沪高铁品牌专列、高速公路、上海市场物流、聊城火车站、聊城公交等为代表的地上宣传,北京地铁为代表的地下宣传,以中央电视台7频道、济南电视台、山东电台、聊城电视台、聊城有线台等为代表的空中电波宣传,以腾讯网、搜狐网、吾谷网、聊城新闻网等为代表的网络宣传,人民日报版全版刊登“聊·胜一筹!”品牌广告,直接把品牌形象和“放心吃吧,聊城产的”品牌口号传播到了全国各地,2018年9月13日在济南举办“聊·胜一筹!”品牌农产品(济南)产销对接行动新闻发布会。这些方面的宣传,形成了多路媒体相互联通的全方位、立体式“聊·胜一筹!”品牌传播体系。
2018年9月13日在济南举办“聊·胜一筹!”品牌农产品(济南)产销对接行动新闻发布会
六、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
2018年,市农委共收到市人大建议11件,其中主办件10件,协办办理件1件;政协提案12件,其中主办件8件,共同办理4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主要涵盖了农业品牌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方面。在市人大、市政协和市政府督查室的指导下,市农委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规定,本着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认真办理、落实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提前完成办理工作。市农委负责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分别在5月底和7月底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圆满地完成了办理任务。经沟通与面商,各位代表和委员对我委办理件答复满意率为100%,并全部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聊城市农业委员会收到政务信息依公开申请2件,全部为网上申请。所有申请件均严格按照工作流程与时限要求及时回复,办结率100%,申请人满意率100%。
八、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单位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印刷、邮寄等费用,全部都予以免费办理。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委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以来,我委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保密工作紧密结合,建立聊城市农业委员会网上信息发布审批制度,要求所有对外报送的公开稿件,都必须经撰稿人、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批后,再由专职人员对信息进行编辑发布,形成了及时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的工作机制。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效率不够高;二是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尤其是日常制度的落实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如下: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大制度落实,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印发意见要求,并及时对各科室、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下一步,我委将充分利用“聊城市农业委员会”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聊城市农业委员会网站、政务微信、“聊城市政务信息一点通”、“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和形式,依法、及时、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便民利民新措施、新法规等进行多方位多渠道的公布,保障公众知情权。
附件:2018年度聊城市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统计表
聊城市农业委员会
2019年1月17日
附件:
2018年度聊城市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5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8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59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3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1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5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5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1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5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5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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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聊城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规定(以下简称《办法》)及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聊城市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情况、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提起复议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11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聊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聊城”(http://www.liaocheng.gov.cn/)和聊城市农业委员会门户网站“聊城农业”( http://www.sdlcn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聊城市农业委员会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财干东路80号,邮编:252000,电话:0635-6109656,传真:0635-6109651)。
一、概述
2017年,聊城市农业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展上,依托“中国聊城”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聊城农业”网站、12316“三农”服务热线平台、“聊·胜一筹!”微信公众账号、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发布与政务公开一体的服务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动公开与群众咨询公开相结合,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提高农委机关行政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服务群众需要;在制度建设上,继续完善各种制度规章,依法、按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强化领导,明确任务。根据主要领导调整情况,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调整了聊城市农业委员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办公室、法规科、人事科、市场信息科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对成员进行了明确的分工,确定了相应的管理权限,落实了行政负责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单位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制定了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并于9月份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政务公开专项培训,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中国聊城政务公开
聊城农业政务公开
(三)加强考核监督。年初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聊城市农业委员会2017年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目标任务,并予以量化赋分。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统一部署,制定了《聊城市农业委员会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明确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节点目标,细化分配到具体的责任科室、单位,并及时对相关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加大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2017年,聊城市农业委员会通过“中国·聊城”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聊城农业信息网站以及新闻媒体、档案馆、图书馆、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发布各类政策法规、业务信息等2115条,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其中在“中国聊城”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3条,农业信息网发布1526条(有的信息在两个网站都公布,算一条信息)。
市农委主任陈长华接听市长热线
(二)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网站管理。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三农工作实际,2017年对中国聊城政府网站市农委板块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合并和新增。2017年9月对“聊城农业”网站进行了重新改版,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共有 子栏,重点更新业务工作、统计数据、政策规定等相关信息。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公开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创新思路,注重实际应用效果,及时、准确发布我市三农工作信息,方便群众查询。
(三)加强重大政务舆情的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消除不实传言。
(四)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均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审核、上报工作。
四、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本年度通过聊城农业网站、微信公众账号、等多渠道回应涉及本单位职责的公众关注热点问题5次,其中单位主要领导行风热线、市长热线上线3次,分管领导参加“政风行风回音壁3次”在线访谈1次,和公众进行了互动交流,回应了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利用12316“三农”服务热线平台,接听和回复咨询电话56次,专家现场指导30多次,对农民朋友咨询的问题回复率为100%。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在“中国聊城”和聊城农业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公开全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农产品的批发价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进展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密切跟踪工作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工作进展情况。2017年,我市六个县市区达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我市达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标准。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区、镇、村三级承包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与服务,鼓励和引导农民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不仅优化了农业资源配置,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同时也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全域城市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17年分两批对“聊·胜一筹!”整体品牌旗下的18个重点区域品牌和72个企业产品品牌进行了发布,2017年我市投资1500万元继续加大品牌宣传力度,以京沪高铁品牌专列、高速公路、上海市场物流、聊城火车站、聊城公交等为代表的地上宣传,北京地铁为代表的地下宣传,以中央电视台7频道、济南电视台、山东电台、聊城电视台、聊城有线台等为代表的空中电波宣传,以腾讯网、搜狐网、吾谷网、聊城新闻网等为代表的网络宣传,12月7日人民日报16版全版刊登“聊·胜一筹!”品牌广告,直接把品牌形象和“放心吃吧,聊城产的”品牌口号传播到了全国各地。这些方面的宣传,形成了多路媒体相互联通的全方位、立体式“聊·胜一筹!”品牌传播体系。
六、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
2017年,市农委共收到市人大建议8件,其中主办件5件,协办办理件3件;政协提案6件,其中主办件4件,协办件2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主要涵盖了农业品牌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方面。在市人大、市政协和市政府督查室的指导下,市农委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规定,本着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认真办理、落实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提前完成办理工作。市农委负责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分别在5月底和7月底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圆满地完成了办理任务。经沟通与面商,各位代表和委员对我委办理件答复满意率为100%,并全部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聊城市农业委员会收到政务信息依公开申请 3件,全部为网上申请。所有申请件均严格按照工作流程与时限要求及时回复,办结率100%,申请人满意率100%。
八、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单位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印刷、邮寄等费用,全部都予以减免。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委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以来,我委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保密工作紧密结合,建立聊城市农业委员会网上信息发布审批制度,要求所有对外报送的公开稿件,都必须经撰稿人、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批后,再由专职人员对信息进行编辑发布,形成了及时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的工作机制。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效率不够高;二是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如下: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下一步,我委将充分利用“中国•聊城”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聊城农业网站、政务微信、12316“三农”热线平台、“聊城市政务信息一点通”、“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和形式,依法、及时、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便民利民新措施、新法规等进行多方位多渠道的公布,保障公众知情权。
附件:2017年度聊城市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统计表
聊城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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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报告后附相关指标统计表。在聊城农业门户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2年,聊城市农委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在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规范化工作机制建设。一是抓实重点公开内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公众最关心、最关注的民生和强农惠农政策信息。二是抓实内部工作运行节点衔接。在制发、转交、审查、发布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确保高效准确。三是抓实信息公开分类。结合工作实际,增加了“内容查询”一级栏目,整合了“农民减负”、“农业标准”二级栏目,增加了“农村经营”、“市场信息”、“人事职称”等二级栏目。使栏目设置更加合理,公开内容更加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2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0条,全文电子化达100%。这其中涉及机构职能类的信息11条;政策法规类的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0条;业务工作类的信息417条;统计数据类的信息16条;其他类信息23条。 (二)公开平台。在强化门户网站“聊城农业”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市政府或有关部门的 “在线访谈”、“公众论坛”等栏目,并利用信息简报及有关新闻媒体,及时公开农业生产及重大项目实施方面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全部为有效申请,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办理。从申请形式看,全部为通过互联网申请;从申请内容看,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的1件、政策性农业保险的1件,村集体所有耕地的1件。从回复情况看,对申请人“全部公开”的1件,“部分公开”的一件;“非本机关掌握信息”的1件。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信息申请事项,我们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告知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与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未发生未经审查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 五、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覆盖所有委属事业单位主要工作信息。本委门户网站与所属单位的自办网站或网页建立了快速链接,最大程度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同时,通过多形式对委属事业单位进行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原则以及保密审查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推进了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开展。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委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我委未发生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而出现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八、2013年打算 2013年,将针对社会不良或虚假信息,易影响正常农业生产及农产品供给秩序问题,积极制定完善应对工作机制,形成涉农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和虚假信息澄清机制,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重大生产经营体制改革等为主要内容,建立快速制发信息制度,维护公众合法权益,保障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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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报告后附相关指标统计表。 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1年,聊城市农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本着“全面真实、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稳步发展。一是在严格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加强信息发布工作内部机构的协调机制,明确了文件审核、文件付印、内外网填报等环节的责任和时限要求,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布的即时性和实效性。二是根据当前工作需要,对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改版,整合了相关栏目,补充和完善公开目录。调整了“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一级栏目,增加了“农村经营”、“农业生产”、“人事职称”等二级栏目,力求更广泛、科学的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资源。三是突出重点,完善公开方式。我委以社会需求强烈的信息领域为重点,加大了强农惠农政策、重大项目申报程序以及审评情况、行政审批事项、人员录用及选拔的信息公开力度。在坚持公开主渠道市政府门户网站、“聊城农业”网站的基础上,通过省电台“阳光政务热线”直播节目宣传解读有关良种补贴、农民负担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在“聊城农业”网站开通“在线访谈”视频直播,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同公众进行交流互动。及时公布全市农业工作会议、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绿色食品2011广州博览会等重大活动信息,使公众更深刻全面的了解全市农业发展的成就和发展道路,政府信息公开效果明显增强。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积极推行社会评议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监督考核机制,通过领导信箱、纪检信箱和咨询信箱等窗口,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结合行政审批大委电子监察系统的建立,进一步强化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时在线监察,有效地预防了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1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条,全文电子化达100%。这其中涉及机构职能类的信息4条;政策法规类的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的信息8条;业务工作类的信息167条。 (二)公开形式。委门户网站“聊城农业”和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是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报刊、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等其他方式为辅助渠道。 本委门户网站“聊城农业”网站导航条设有政务信息、农业咨询、农村咨询、服务互动四个专区,其中政务信息专区下设“惠农政策”、“聚焦三农”、“行政通知”等个栏目。同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栏目内容分类设置,优化信息查询方式,为公众查询聊城市农委公文类信息提供了便利。2011年聊城市农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年浏览量3640次左右。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单》制度,在“聊城农业”网站上公开了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格,在委行政许可办设立了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窗口,多渠道方便公众提出公开申请。 201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部为有效申请,均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了认真处理。从申请形式看,全部为通过互联网申请;从申请内容看,涉及到沼气建设的2件、涉及到良种补贴的1件;从回复情况看,对申请人“全部公开”的3件,“非本机关掌握信息”的1件。不属于本机关掌握信息的申请事项,我们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告知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委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我委未发生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而出现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委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密切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特别是要大力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以及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力度。 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渠道,在继续抓好门户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的基础上,利用好各类工作性《简报》及信息查阅点,丰富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和形式。 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沟通反馈机制,加强与各科室、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合力推进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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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现对聊城市农业委员会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一简要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0年,市农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着力在完善制度和规范工作机制上下功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稳步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市农委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专门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共同参与,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同时将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有序和规范推进,市农委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在建立《聊城市农业委员会信息公开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又先后研究制定了《聊城市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聊城市农业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一系列专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建设。 (二)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公开信息管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形成更加科学和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发布相关js555888金沙的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公开我单位的机构职责、领导分工和机构设置变化情况,确保应主动公开信息都能公开发布。建立严格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规程,明确承办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在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对信息需求的基础上,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三)信息公开与农业农村工作紧密衔接。坚持求真务实,注重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和农业行政管理的全过程,以政府信息公开的不断深入推动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与农业项目管理工作相结合。按照把农业项目向基层、向一线倾斜的要求,及时将各项惠农政策和重大项目申报程序以及审评情况向公众公开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提高农业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确保重大项目实施效果。二是与重大活动相结合。通过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及时公布了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深圳农产品订货会等一系列重大活动,使广大群众更深刻全面的了解全市农业发展的成就和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三是与勤政廉政建设相结合。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设立了领导信箱、纪检信箱和咨询信箱等窗口,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宣传教育,拓展公开渠道。大力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同时,定期、不定期的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全面提高有关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突出门户网站“聊城农业”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地位基础上,建立与山东农业信息网、市县农网等快速链接,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透明度,方便公众了解政府信息。2010年我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3万多人次。 (五)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积极推行社会评议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监督考核机制,使监督考核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对外公开了举报信箱和监督电话,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明确市纪委五组全面负责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0年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多条,全文电子化达100%。这其中涉及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0条,规划计划类的信息20条,业务工作类的信息150条,统计数据类的信息20条,其他类信息70条。 (二)公开形式。“聊城农业”网站是我委政府农业信息的主渠道,各类简报等其他方式为辅助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执行《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事项办理单》制度,对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及时向申请人进行公开;对不能立即公开的,自接到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说明相关情况。在“聊城农业”网站上公开了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格,方便公众提出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我委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度我委未发生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而出现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委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作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密切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一是继续抓好门户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保证公开信息的即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努力开发互动栏目功能,不断建立完善网上咨询、建言等栏目。三是丰富公开渠道,加强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各单位齐抓共管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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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2号)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聊政办发〔2014〕20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聊政机发〔2014〕200号)要求,我委对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了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4年,聊城市农委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规范化工作机制建设。一是抓实重点公开内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公众最关心、最关注的民生和强农惠农政策信息。二是抓实内部工作运行节点衔接。在制发、转交、审查、发布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确保高效准确。三是抓实信息公开分类。结合工作实际,增加了“内容查询”一级栏目,整合了“农民减负”、“农业标准”二级栏目,增加了“农村经营”、“市场信息”、“人事职称”等二级栏目。使栏目设置更加合理,公开内容更加完善。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侯德功同志任组长,分管副主任李士刚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确定委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部门,负责日常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我委严格按上级要求,对与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截止2014年12月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委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并通过对外公开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告知或者指引获取有关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1.公开的主要内容。截止2014年12月31日,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7条,全文电子化达100%。这其中涉及机构职能类的信息5条;政策法规类的信息210条;业务工作类的信息1464条;工作信息20条;规划类信息8条。
2.公开平台。在强化门户网站“聊城农业”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市政府或有关部门的 “在线访谈”、“公众论坛”等栏目,并利用信息简报及有关新闻媒体,及时公开农业生产及重大项目实施方面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1.聊城农业门户网站。
2.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
3、机关宣传栏等。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为有效申请,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办理。从申请形式看,全部为通过互联网申请;从申请内容看,涉及到农村土地的1件、农村田地灌溉用水的1件,从回复情况看,对申请人“全部公开”的1件;“非本机关掌握信息”的1件。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信息申请事项,我们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告知申请人。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与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度,我委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未发生未经审查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
六、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覆盖所有委属事业单位主要工作信息。本委门户网站与所属单位的自办网站或网页建立了快速链接,最大程度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同时,通过多形式对委属事业单位进行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原则以及保密审查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推进了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开展。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委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我委未发生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而出现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经过自查,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到位、措施得力、工作认真、有序,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应。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形式有待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下一步,我委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等,促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深入、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2014年打算
2015年,我委将针对社会不良或虚假信息,易影响正常农业生产及农产品供给秩序问题,积极制定完善应对工作机制,形成涉农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和虚假信息澄清机制,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重大生产经营体制改革等为主要内容,建立快速制发信息制度,维护公众合法权益,保障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聊城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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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报告后附相关指标统计表。在聊城农业门户网站(http://nyncj.liaochen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3年,聊城市农委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在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规范化工作机制建设。一是抓实重点公开内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公众最关心、最关注的民生和强农惠农政策信息。二是抓实内部工作运行节点衔接。在制发、转交、审查、发布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确保高效准确。三是抓实信息公开分类。结合工作实际,增加了“内容查询”一级栏目,整合了“农民减负”、“农业标准”二级栏目,增加了“农村经营”、“市场信息”、“人事职称”等二级栏目。使栏目设置更加合理,公开内容更加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3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6条,全文电子化达100%。这其中涉及机构职能类的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3条;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2条;业务工作类的信息395条;统计数据类的信息10条;其他类信息23条。
(二)公开平台。在强化门户网站“聊城农业”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市政府或有关部门的 “在线访谈”、“公众论坛”等栏目,并利用信息简报及有关新闻媒体,及时公开农业生产及重大项目实施方面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全部为有效申请,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办理。从申请形式看,全部为通过互联网申请;从申请内容看,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的1件、政策性农业保险的1件,村集体所有耕地的1件。从回复情况看,对申请人“全部公开”的1件,“部分公开”的一件;“非本机关掌握信息”的1件。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信息申请事项,我们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告知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与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未发生未经审查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
五、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覆盖所有委属事业单位主要工作信息。本委门户网站与所属单位的自办网站或网页建立了快速链接,最大程度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同时,通过多形式对委属事业单位进行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原则以及保密审查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推进了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开展。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委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我委未发生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而出现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八、2014年打算
2014年,将针对社会不良或虚假信息,易影响正常农业生产及农产品供给秩序问题,积极制定完善应对工作机制,形成涉农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和虚假信息澄清机制,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重大生产经营体制改革等为主要内容,建立快速制发信息制度,维护公众合法权益,保障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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